5月24日消息,工信部主管媒体《人民邮电报》官方微信昨晚发文称,工信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基础电信企业确保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本企业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率达到95%以上,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电话用户实现实名登记。
《通知》要求,电信企业应通过电话或短信、书面函件、公告等方式,通知已在网但未登记真实身份信息或者登记信息不完整的用户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办登记手续。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补办登记手续的用户,基础电信企业要暂停其通信服务,并再次催告其补登记,在催告期满仍未补办登记手续的,基础电信企业要依法停止通信服务。 工信部网安居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人民邮电报》采访时表示,去年以来,电信企业通过采取各种优惠便利措施鼓励、引导未实名用户进行补登记,累计完成约4000万用户补登记工作,目前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率已经达到92%,但仍有近1亿用户未实名登记。 央视此前报道称,170号段的垃圾短信、骚扰电话和通信信息诈骗等问题层出,重要原因之一是非实名制登记的漏洞。工信部于4月底下发通知,要求移动通讯转售企业(虚拟运营商)在一个月内对前期未实名登记、虚假登记的电话号码,完成用户身份信息补登记等工作。 实际上,手机卡推行实名制并不是新鲜事儿,早在2010年,工信部就明确要求手机用户实行实名登记制度,随后,相关部门推行一系列政策推进手机卡实名制。 2010年,工信部宣布实施手机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当时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支持,实施效果并不理想。 201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将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保护和电话用户实名制纳入法律层面。 2013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出台了《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和《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同年9月1日,正式实施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信部在各地、各企业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对14个省份社会营销渠道进行暗访。
2015年9月1日,进一步加强新入网客户身份证信息验证;对于非实名老客户,采取“半停机”策略,敦促用户依法实名登记。 工信部:明年6月底全部电话用户实现实名登记人民邮电报5月23日消息,工信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从《反恐怖主义法》的高度去认识看待电话实名制,切实从严做好新入网用户实名登记,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自2013年全面开展以来,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特别是随着2015年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的开展,实名登记工作逐步规范,新入网用户基本实现实名登记,但是仍存在网络营销渠道新入网用户实名登记不严、移动通信转售企业违规现象突出、未实名老用户补登记进展缓慢等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法律规定,进一步提高对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促进电信行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防范恐怖活动、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的重要意义,将规范实体及网络营销渠道、转售企业用户实名登记和未实名老用户补登记作为当前工作重点,加大整治力度,促进实名登记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通知要求切实从严做好新入网用户实名登记,从严做好用户身份信息核验,从严审核一证多卡用户办理新卡。各电信企业要采取措施,坚决杜绝代理商批量开卡、养卡问题。对同一身份证件在同一基础电信企业省级公司或同一转售企业已登记了5张及5张以上移动电话卡的用户,在申请办理新入网的移动电话卡时,必须由电信企业自有实体营业厅从严核实身份信息后办理入网手续。强化行业用户实名登记管理,在行业卡使用过程中,电信企业要加强监测,发现违反有关规定和协议使用行业卡时,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针对网络营销渠道用户入网实名登记中出现的问题,通知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网络营销渠道委托管理制度,完善身份信息核验技术手段,建立对网络营销渠道实名登记巡查制度,加大对网络营销渠道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清理非委托网络代理商。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做好未实名老用户补登记工作。各基础电信企业要确保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本企业全部电话用户实名率达到95%以上,2017年6月30日前全部电话用户实现实名登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