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电流漏电断路器故障及维修 漏电保护器与漏电断路器区别
时间:2017-03-09 15:5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在整定的环境条件下,1.13In 电流1h 内不脱扣;在整定的环境条件下,1.45In 电流1h 脱扣。 经分析,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主要有: ●用于过流保护的双金属片质量不稳定,动作时间离散性较大,造成企业无法对产品进行定量的检验。 ●企业在校验时通常采用2.5In 快速校验法等效,但对2.5In 的动作时间所对应的1.13In 和1.45In 动作时间未加验证。至少是两个不同时间进货的不同批号的双金属片未加验证,因不同批号的双金属片的特性可能不同,如不加验证,造成校验出的产品动作时间不准确。 出现上述问题的产品可能造成如下的后果: ●带过电流保护功能的小型断路器如果未过载就不正常跳闸动作,影响了用户的正常用电,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出现过载的情况应该跳闸动作时,没有正常跳闸动作未起到过载保护作用,无法消除实际使用中故障所引发的火灾隐患,无法防止危险的发生。 (2)带有短路保护的漏电断路器在运行短路能力方面的故障运行短路能力是小型断路器的主要指标之一,它是小型断路器的能力表征和工艺设计水平的表征。由于运行短路能力是性能的极限,所以出现的问题相对较多,产生的原因也相对较多。 问题1:试品破裂产生的原因有: ●产品外壳材料不符合性能要求,外壳厚度不够或外壳材料成分比例不对,使外壳无法抵挡试品在分断短 ●触头材料不符合要求,有些企业用非银基合金,甚至用裸铜,使产品在分断短路电流时触头过分烧损,触头超程缺失,造成试品在试验过程中产生无法合闸。 ●产品内部软连接、线圈线径过小,在大容量的短路电流通过时产生高温,导致内部机构变型,合闸机构无法到位,造成试品在试验过程中产生无法合闸的现象。 ●灭弧性能不良,无法快速灭弧,使分断过程中产生的电弧能量滞留在产品内部,导致内部机构烧损,造成试品在试验过程中产生无法合闸现象。 (3)接通和分断剩余电流时的故障 在进行额定剩余接通和分断能力试验时,产品出现不动作现象。 产生的原因有:产品中的零序互感器性能不佳或过小,在线路中突然出现较大的漏电故障电流时,零序互感器产生磁饱和,无法输出正确的脱扣电流,漏电脱扣器无法准确动作。 出现上述问题可能产生的后果:当用电设备因绝缘损坏所产生接地故障电流时,对于漏电断路器产品必须具备可靠分断能力。如果产品出现不能正常分断剩余短路电流,那么就无法消除实际使用中故障所引发的火灾隐患。 (4)避免出现故障的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采用以下解决对策:严格把住双金属的质量,确保双金属片的质量;提高企业检验人员的素质,提高检验仪表的准确度;严格把住进货质量关,确保壳体材料、触头材料、零序电流互感器、灭弧栅片等内部元件的质量。 漏电保护器与漏电断路器区别 漏电断路器有两种,一种是不带过载保护只带漏电保护功能的(符合GB16916),一种是带过载保护带漏电保护功能的(符合GB16917),如果GB16916的,必须要带小型断路器使用,否则电线烧完了也不会断开电路,如果GB16917的,其实就是小型断路器加漏电检测和执行模块。 断路器:断路器是控制电气回路的分合开关,若以空气为灭弧介质的称空气断路器(开关)、若以sf6气体为灭弧介质的称六氟化硫断路器(开关)。断路器一般以额定电流(负荷)选择,做为电气回路的总开关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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